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2021年“五·一”劳动节假期安排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5月1日(周六)至5月5日(周三)放假。
4月25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,上5月3日(双周 星期一)课程;5月8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,上5月4日(双周 星期二)课程。
二、有关工作要求
1.请各学院、各部门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,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,倡导师生不离辽,严禁前往中、高风险地区,坚持校外无关人员禁止入校的原则,并于假前切实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及部门所属区域的安全巡视工作,排查消除安全隐患。
2.请相关部门妥善安排好在校学生的住宿管理、餐饮服务和校园安全等工作。
3.继续实行劳动节期间校领导带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值宿制度。值班值宿人员按照《2021年第二季度领导干部值班值宿表》做到坚守岗位,严禁擅离职守。如遇突发事件,须第一时间报告。
党委办公室(校长办公室)